根据《吉利学院大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吉校字〔2021〕54号)、《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学院专业分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为: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由学院办公室提交专业分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公示表.xlsx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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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汽车实训楼30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2日